研究了多剂量混饲口灌给药方式下,诺氟沙星在草鱼体内的残留消除情况。结果显示:以每千克鱼体重10 mg连续5d混饲给药后,停药后第12天在草鱼肌肉中未检测到药物,此时血清、肝脏和肾脏中的药物浓度分别降为(0.0287±0.0015)μg/mL、(0.0181±0.0042)μg/g和(0.0369±0.0037)μg/g,均低于0.05μg/mL或0.05μg/g。因此初步建议在(19±1)℃水温条件下,以每千克鱼体重10 mg连续5 d混饲给草鱼诺氟沙星,休药期至少为最后一次给药后的12 d。[水产养殖,2009,30(10):24—26]    作者:郭海燕,张其中。(西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重庆市水产科学研究所,暨南大学水生生物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