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是我国最早的水产科学重点研究机构之一,隶属于国家农业部。主要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存与遗传育种、濒危水生动物保护、渔业资源调查评估与水域生态环境监测保护、水产养殖基础生物学与养殖技术、鱼类营养与病害防治、水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池塘生态工程等领域的应用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同时还承担农业部水产品检测、渔业资源、生态、环境监测、科技杂志出版等公益任务。根据工作需要,现发布2016-2017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事业编制)公告。
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包括应届、往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应聘人员本科阶段应为二本以上院校,211、985高校背景者尤佳。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3.热爱水产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zhangjing@yfi.ac.cn
(二)报名时间
接收简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8日止。
(三)报名相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将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务请统一命名为“岗位序号﹢姓名﹢专业﹢学历学位”。简历内容不规定格式,但必须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婚姻状况、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应往届情况、从高中开始受教育、培训及工作经历等基本信息。
(四)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我所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通知其本人参加考试。
四、考试内容与有关要求
(一)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3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英语和写作等(作文15分,英译汉5分,汉译英10分);面试总分70分,应聘者先以PPT形式作5分钟自我介绍(含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研究情况、业务专长等),并作现场答问,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30分)、英语口语能力(10分)、工作经验(5分)、发展潜力(10分)、表达能力(5分)、行为举止(5分)、其他因素如年龄、家庭因素等(5分)。部分岗位将视具体情况安排现场操作。
(二)有关说明
1个岗位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不少于1:3、不超过1:5,笔试总分按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依此确定面试人选。每个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前2名列入待考察人选,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考察。
(三)考试时间、地点
我所将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并在2016年11月中下旬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通知将以电子邮件或短信形式发送。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考察
我所组织对待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终止应聘资格。
(二)体检
我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终止应聘资格。
(三)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经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在我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满前,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并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考试时证件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一路8号
邮政编码:430223
联系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27-81780003
附件:点击下载此文件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