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年度考核等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长江水产研究所 长江水产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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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年度考核等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12-07 00:00字体大小:【】【】【

 

 

所属各部门:

按照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关于2016年度考核等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农业部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规定》、《农业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实施细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规定》等有关政策要求,现将我所2016年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邹桂伟

副组长:陈大庆

成员:曹经晔、肖汉兵、娄巍立、邹世平、危起伟、曾令兵、何力、刘恒顺、张静。

二、提高认识,认真对待

年度考核是弘扬正气、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全面促进我所各项工作的一项十分严肃、重要的工作。选拔干部、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发放奖金等工作都要以年度考核作为重要依据,每个人都要力争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自己和他人,为我所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三、考核等次与考核指标

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以《长江水产研究所聘用人员考核办法》为依据,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职能管理部门、业务部门中层副职、一般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所组织各业务部门所职代会代表参加职能管理部门考核小组的考核测评,由科技处派员参加各业务部门考核小组的考核测评。具体方案见附件1。

四、操作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该表应采用1张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不可改变格式。个人应在“个人总结栏”签字;“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注:第二组由所领导签署意见),最后三栏暂不填写。小组考核结束后,个人应将此表交召集人,由召集人统一交所人事处。

(二)考核以会议形式分组进行,经个人述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召集人研究决定等过程,产生小组推荐结果。会议由召集人主持。第一、二小组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其余各小组应在2016年12月25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具体时间由小组召集人通知人事处(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027-81780003)。

(二)所领导班子成员(含农业部党组管理的干部)由院领导、所领导班子成员、本所干部职工对其进行测评。领导班子成员述职和民意测验时,实际参加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所中层干部实行所领导、所中层干部、一般人员三级综合测评,测评结果以所领导占30%,中层干部占30%,一般人员占40%权重计算各等次的得票率。

一般人员由部门负责人、述职范围各部门中层干部、一般人员对其进行测评。其中科技处正、副处长参加第三、四、五、六组人员测评,所职工代表大会委员参加第七组人员测评。

(三)2016年新录用人员尚在见习期(初期、试用期)内的,应该进行年度考核,但只参与述职和投票,不确定考核等次(只写评语)。

无固定期限合同人员、项目聘用人员考核由用人部门(课题组)自行组织,其中在所工作1年以上(含)的参照编制内人员确定考核等次,未满1年的只写评语,用人部门(课题组)应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四)下列人员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非公派,但经所在单位同意参加脱产学习、进修,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人员;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不含法定产假)的人员;因其他个人原因,当年脱离工作岗位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人员。

(五)各小组优秀名额推荐,可按不超过实际参加人数的40%掌握,民意测评中优秀票和合格票合计占有效票的80%以上,且优秀票占有效票的30%以上的,可推荐为优秀等次。民意测评中不合格票占有效票的三分之一(含)以上的,可初定为不合格等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各小组推荐结果报所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产生最终结果。最终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不含所领导班子成员)的20%(小数点后面一律舍去)。根据要求,对2016年年度考核评为等次优秀的人员在全所范围进行公示,具体实施待上级安排。

(六)分组情况

1.第一组(所领导班子成员)。召集人:邹桂伟。所中级职称(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参加评议和投票。所领导考核等次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党组审定。该组任务还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

2.第二组(所长助理、所属各部门负责人)。召集人:陈大庆。所中级职称(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中层(含)以上人员参加评议和投票。

3.第三组(淡水鱼类种质资源与生物技术研究室,含荆州基地太湖试验场)。召集人:危起伟。部门副职和一般人员述职并参加评议和投票,部门负责人、科技处正、副处长参加评议和投票。

4.第四组(渔业资源与环境研究室,含重庆试验站)。召集人:倪朝辉。部门副职和一般人员述职并参加评议和投票,部门负责人、科技处正、副处长参加评议和投票。

5.第五组(水产养殖与遗传育种研究室、鱼类营养与饲料研究室、鱼类病害研究室)。召集人:曾令兵。部门副职和一般人员述职并参加评议和投票,部门负责人、科技处正、副处长参加评议和投票。

6.第六组(水产质量标准研究室、信息中心)。召集人:何力。部门副职和一般人员述职并参加评议和投票,部门负责人、科技处正、副处长参加评议和投票。

7.第七组(办公室、人事处、科技处、财务处、基建条件处)。召集人:刘恒顺。部门副职和一般人员述职并参加评议和投票,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代表参加评议和投票。

8.第八组(荆州基地)。召集人:曹经晔。中层副职和一般人员述职并参加评议和投票,基地负责人参加评议和投票。

各组考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全员年度考核评分办法

2.2016年年度考核人员分组情况

3.项目聘用、无固定期限合同人员情况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2016年12月6日


附件1

 

2016年全员年度考核评分试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考评人

考核对象为全所全体在岗人员。

参加第三、四、五、六组评议和投票的科技处人员:科技处正、副处长。

参加第七组评议和投票的业务部门代表确定:由各业务部门的所职代会代表组成。具体名单如下:田海峰、乔新美、刘绍平、吴凡、吴兴兵、张涛、李创举、杜浩、杨红、杨秋红、邵今、陈建武、周瑞琼、倪朝辉、徐进、徐滨、彭婕、蒋明、袁科平,共19人。

二、考核分类与评分权重

根据考核对象的不同以及对考核对象了解程度的不同,对考核对象与考评人进行分类,按类别设置不同的评分权重。基本设置见表1。

表1  考核对象、考评人、评分权重具体设置情况

考核对象

考评人

评分权重

所领导

所长、副所长

30%

全所参会中层干部

30%

全所参会一般人员

40%

中层干部

所长、副所长

30%

全所参会中层干部

30%

全所参会一般人员

40%

一般人员

所属部门负责人

30%

所属组中层干部

30%

所属组一般人员(其中业务部门代表参加职能管理组)

40%

三、评判依据与评判等级

以工作量、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表现等方面的一些参考指标作为评判依据,具体指标及评判选项如下:

判断依据

评判等级(折合计分)

承担多项工作,含有专业性较强工作,工作按时或超长;

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收到良好效果或群众反映很好;

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协作包容,有突出表现或成绩。

优秀(90分)

承担单项专业性工作或多项一般事务性工作,按时作息;

工作及时完成,基本无差错;

认真负责、服从安排。

合格(70分)

承担单项工作,不需保持连续工作状态;

有工作未完成或已完成工作存在不足;

未按时作息,有懈怠工作的行为。

基本合格(50分)

拒绝承担或很少承担工作任务;

承担的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长时不到岗,有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行为。

不合格(20分)

四、考评计分与结果认定

将评判等级折合成相应得分,每张考核表就形成某考评人对考核对象的评分。统计某个考核对象时,将不同考评人的评分分类统计,乘以该类的权重,最后累计得出考核对象的总分和综合平均分。

根据考核对象综合平均分结果,由所党委研究决定年度考核优秀人员。


附件2

 

2016年年度考核人员分组情况

 

(一)第一组(所领导班子成员4人)

邹桂伟  陈大庆  曹经晔  肖汉兵

(二)第二组(所长助理、所属各部门负责人13人)

文  华  危起伟  刘恒顺  牟  东  李  鹏  何  力  邹世平  邹满群  张红林  娄巍立  倪朝辉  曾令兵  魏开金 

(三)第三组(淡水鱼类种质资源与生物技术研究室、荆州基地太湖试验场32人)

杨德国  杜  浩  李创举  李  谷  王成友  王科兵  厉  萍  乔新美  刘志刚  朱永久  朱挺兵  何勇凤  冷小茜  吴兴兵  吴金平  吴金明  陈华蓉  张 辉  张书环  李学梅  李晓莉  沈  丽  罗  江  周  琼  岳华梅  陶  玲  郭  霞  熊  伟  阮  瑞*  宋超峰*  代梨梨*  彭  亮* 

(四)第四组(渔业资源与环境研究室、重庆试验站20人)

刘绍平  段辛斌  刘寒文  李云峰  毛  涛  王  珂  田辉伍  刘明典  朱峰跃  汪登强  吴湘香  张  燕  李  荣  李志华  沈子伟  茹辉军  钟利桥  袁科平  高  雷  盛  强

(五)第五组(水产养殖与遗传育种研究室、鱼类营养与饲料研究室、鱼类病害研究室26人)

梁宏伟  蒋  明  范玉顶  马  杰  马宝珊  王  丹  田  娟  田海峰  江  南  刘  伟  刘文枝  朱祥云  吴  凡  李  忠  张洁明  杨长庚  周  勇  孟 彦  罗相忠  陆  星  胡乔木  徐  进  徐  滨  柳  凌  梁  勇  喻丽娟 

(六)第六组(水产质量标准研究室、信息中心26人)

艾晓辉  伍  刚  甘金华  邓  薇  万湘平  方耀林  刘永涛  张  林  张  烁  张  涛  张潇峮  杨  红  杨秋红  杨移斌  邵  今  陈建武  陈细华  周运涛  周剑光  周瑞琼  柳雨彬  胥  宁  钟婷婷  喻亚丽  彭  婕  董  靖

(七)第七组(办公室、人事处、科技处、财务处、基建条件处25人)

吴恢碧  张  春  张  静  潘  岚  郑蓓蓓  史则超  甘  芳  石  莹  吴盈璋  张  敏  陈荆河  周  园  周宁琥  易亚兰  罗晓松  姚雁鸿  赵  斌  赵 辉  徐  静  曹  淼  梁晋祥  曾  磊  谢佩君  蔡正龙  饶异慧*

(八)第八组(荆州基地组25人)

李庆国  郑卫东  程保琳  马利斌  王亦刚  王  凯  叶雄平  刘  涛  李罗新  吴达刚  张腾云  张远松  杨文华  杨文杰  邹建国  陈  闽  陈世雄  陈昌良  柯国兴  郭  峰  梁华龙  龚明华  鲁  军  鲁  力  高宇鹏 

(注:1.以上除1组和3-8组中层干部以及试用期人员外,其余人按姓氏笔画排列;2.名字带“*”者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


附件3:

项目聘用、无固定期限合同人员情况

1.办公室 

无固定期限合同人员:胡建华

2.财务处

无固定期限合同人员:毛金兰

3.荆州基地

无固定期限合同人员:杨  彪

4.渔业资源学科组

项目聘用人员:祝坐满、储宇航、范永超、宋江腾、张  聪、戴  欢、何  春

5.鱼类保护工程学科组

项目聘用人员:王旭歌、肖善势、龚进玲 

6.养殖育种学科组

项目聘用人员:童苗苗

7.鱼类病害学科组

项目聘用人员:赵建青、史玉恒

8.濒危鱼类保护学科组

项目聘用人员:颉  江、杨  壮

9.营养与饲料学科组

项目聘用人员:廖艳琴

 

下载:2016年度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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