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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浙江省实施保护渔业资源新制度

作者: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09-28 00:00字体大小:【】【】【

  记者日前从海洋渔业部门了解到,从今年的10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施行《海洋渔业资源重点保护品种可捕规格及幼鱼比例制度》,以进一步加强海洋捕捞管理,大力整治违规渔具,切实保护幼鱼资源。

  据了解,根据东海渔业资源的现状,我省专门制定了这项海洋渔业资源重点保护品种名录及最低可捕规格比例的新制度,主要涉及带鱼、小黄鱼、大黄鱼、银鲳等18种主要经济鱼类。


  该制度明确规定,航次渔获量中,主要捕捞对象是海洋渔业资源重点保护品种的时候,其幼鱼比例不得超过同种类渔获量的20%;航次渔获量中,所有海洋渔业资源重点保护品种的幼鱼合计比例不得超过航次总渔获量的25%;灯光围、敷、罩网航次渔获量中,带鱼幼鱼比例不得超过总渔获量的5%;网次渔获量中,海洋渔业资源重点保护品种的幼鱼比例超过上述限量规定时,作业单位应当及时回放幼鱼、停止作业并转移渔场;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一经查获,将依法予以处罚。

9月16日开始,我市2440艘各类型渔船全部结束伏休,开赴各海域进行一年一度的海上生产作业,新制度的实施将有效规范渔民们的捕捞作业,切实维护好海洋生态。(来源:浙江在线-温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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