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与清流县沧龙渔业专业合作社签订了我省首单内陆政策性水产养殖互保协议。根据协议,共参保709.2亩淡水鱼养殖池塘,总互保金额212.76万元,互保费10.64万元。
该协议对淡水标准化养殖池塘参保面积、互保责任、互保金额、互保费、损失赔偿处理等进行约定。在互保期间内,因台风、暴雨、山洪等造成参保社员养殖淡水鱼损失的,由省渔业互保协会承担约定的保额经济赔偿责任。
据悉,开展内陆政策性水产养殖互保试点工作是我省的一项惠渔政策。此举旨在总结淡水养殖互保经验,提高全省水产养殖抵抗自然风险的能力。(来源: 东南网-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