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鱼类资源告急,那往长江里多放流一些鱼苗不就行了吗?可是,来自武汉渔政部门的消息却告诉我们,不能随意向长江和长江的支流放生鱼类,因为有些鱼种,特别是外来鱼种,不仅不能帮助长江鱼类种群恢复,甚至还可能导致长江鱼类加速灭绝。
长江已有近10种外来有害物种
据武汉晚报近期报道,在前不久一次取缔长江非法捕鱼工具的行动中,渔政执法人员从渔民的网中发现了三只巴西龟和一堆死鱼。巴西龟繁殖力强,存活率高,抢夺食物的能力比任何中国本土龟种都厉害。如果放生到自然界,由于没有天敌,它会大肆侵蚀本土生态资源,已被世界环境保护组织列为最具破坏性的物种之一,也被我国列为外来入侵物种。
此外,近4年来在长江、汉江武汉段还发现了近10种外来“入侵者”,如鳄鱼龟、福寿螺、淡水白鲳、革胡子鲶、俄罗斯鲟、匙吻鲟、杂交鲟等。今年还新发现了淡水鱼“杀手”――清道夫鱼。鳄鱼龟很凶猛,不但吃鱼还会袭击人;发现革胡子鲶那一年,渔民反映江里捕不到虾了;清道夫鱼成年鱼一天能吃掉3000至5000粒鱼卵,还能大量吞食鱼苗,很容易在江河中大量繁殖,威胁淡水鱼类的生存。
即便放生也最好选“四大家鱼”
这些“洋生物”之所以会侵入长江,是市民随意放生所致,比如常在过年时节买一些所谓“财鱼”、“喜头鱼”,然后放生在江里。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专家刘焕章说:“一旦外来物种扩散,长江原种资源将受到很大威胁。它们吃我们的鱼虾、鱼卵,破坏生态平衡!”
根据我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渔政部门出于保护长江原种资源的需要,进行人工增殖放流使用的苗种,全部是本地种的原种或者子一代,如长江四大家鱼――草、青、鲢、鳙。它们全部来自有生产资质的原种繁殖场,经检验检疫合格,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渔政部门呼吁:个人放生选择的水生生物,也要符合上述条件,才是合法合理,对长江和人类有益的。
提醒:放生也有法定规程
我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里,明文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应提前15天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接受监督检查。 (来源:江南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