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改变不了电站大坝的建设,只能呼吁长江十年禁渔。”长江流域渔业资源管委会(以下简称长渔委)办公室主任赵依民,一边焦虑于长江鱼殇,一边无奈于机构的弱势。
世界自然基金会、长渔委组织的联合科考团在8月15日发布的《2013长江上游联合科考报告》指出,长江上游的渔业资源面临枯竭,长江流域亟须十年禁渔。早在7年前已有中科院院士如此呼吁,这一次,长江之鱼可无虞吗?
“失去的不是食物,是种源资源”
长江到底还有多少鱼?
2013年6月,长江上游联合科考团在金沙江上游进行渔业资源采样时,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结果还是让他们感到吃惊。三次鱼类资源采样仅仅发现17种鱼类样本,其中还有3种外来物种。而历史上金沙江流域监测鱼类有143种。
两个月之后的8月15日,科考团在其发布的科考报告中指出,长江上游渔业资源已面临枯竭。
而整个长江到底还有多少鱼,在相关科研缺失的情况下,以历年渔获量或可见一斑。长渔委提供的资料显示,1954年,长江流域渔业捕获量为43万吨,1955-1971年,年均捕捞产量26万吨,其后便开始下降,到1980年代,鱼产量年均波动在20万吨左右,1990年代鱼产量约为80年代的一半,而到2011年,捕捞量已经不足10万吨。
更具体的数据是:长江口区刀鲚、凤鲚等鱼类资源急剧衰退,刀鲚由2001年的694吨下降到2011年的50吨,凤鲚产量也由2001年的1182吨下降到2011年的不足50吨,而曾经位列“长江三鲜”之首的长江鲥鱼,年产量最高达1600吨,现在已基本绝迹,河豚、团头鲂、长江刀鱼、黄颡鱼、中华鲟等也已难寻踪影。
长渔委办公室主任赵依民说,由于长江一些特种鱼类数量已经下降到一个很低的数字,已不适合作为一种食物的来源,其价值应作为种群资源,作为养殖鱼类的原种基地。“如果长江的鱼没了,那么我们失去的不是食物,而是珍贵的种源资源,而这个是无法逆转的”。
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危起伟则说,长江流域“青、草、鲢、鳙”四大家鱼的种是所有流域中最好的,它长得最快、最大,理应作为种源资源进行保护。
“栖息地破坏了,放鱼苗有什么用”
当由32名科学家组成的科考团顺金沙江而下,到达乌东德时,他们看到,在这个四川、云南两省交界的偏远之地,一个中国第四、世界第七大的水电站正在兴建。
到2014年,金沙江乌东德段将被大坝所截断,然后蓄水成湖,淹没四川、云南两省4州9县约104平方公里的土地,4万多人将移民他方。
在乌东德水电站下方,还有另三个世界级的大型水电站。它们分别是洛溪渡、白鹤滩以及向家坝电站,其中洛溪渡电站排名中国第二。这四座巨型水电站建成后,装机总规模将达到4300万千瓦,年发电量约1900亿千瓦时,相当于两个三峡工程。
而在乌东德电站上游,另有21个梯级的电站在规划或建设之中。由此,金沙江将被分割为一段段静流。
而造就这一切的原因,是因为金沙江属我国乃至世界上着名的水能资源极为富集的河流,其水能资源蕴藏量达1.124亿千瓦,可开发水能资源达9000万千瓦,实现金沙江水能资源的利用,实现西电东送,是我国能源战略最为重要的部分。
同样的水电开发也发生在长江流域其他江段。
赵依民表示,长江渔业资源衰竭主要受过度捕捞、水利工程建设、水域环境污染和挖沙等四大因素的影响,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是水电站的建设。这些电站直接截断了江流,截断了鱼类的洄游路线,毁灭了鱼类的栖息地,而没有了水流的刺激,鱼类的产卵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引起科考团反思的是,为何水电站都能一一通过环评顺利建设呢?
复旦大学流域与自然保护区专家陈家宽教授说:“环评审查时,你提反对意见,下次他就不请你去了,并且针对你提的意见,他会做一些修改来应对你。”他举例,比如对鱼类的影响,对方会提出建一些特有鱼类的增殖放流站,“事实上大水坝把鱼类的生长环境与栖息地都完全破坏了,放养一些鱼苗有什么用?”而更为严峻的是,对于单个水电站的建设存在环评,但在长江流域,却没有梯级电站叠加影响的综合战略环评。
成立长江局也难有作为?
当一个大型水电工程进入规划或建设时,按照我国渔业法规定,项目必须征求渔业部门的意见,但这并没有强制力。“在水利部、交通部以及大型水电集团面前,地方渔政部门、长渔委显得很弱势,我们只有一个《长江流域渔业管理规定》,一个农业部内部的管理规定。”8月28日,在位于上海的长渔委办公室,赵依民说。
《长江流域渔业管理规定》制定于1995年,2004年农业部对其进行了初次修订,但“有些内容已经显得过时,不适应时代的要求”。从2012年初开始,长渔委开始组织对《长江流域渔业管理办法》进行再次修订,并形成《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规定》呈送至国家农业部。对于修订后的管理规定的通过,赵依民持乐观态度。
但在长渔委的计划中,“最终希望将《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规定》再往前推进一步,形成国务院发布的条例”。至2013年8月,这个管理条例已完成讨论稿。在讨论稿中,加入了渔政部门对“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补偿赔偿”、“捕捞准入制度”等方面的执行权限。
“条例会是更高一级的立法,水利部、交通部、农业部都在管理、利用长江,农业部系统的管理规定没有权力约束其他部委,所以希望能出台一份从国务院立法到人大通过的规范性条例。”赵依民表示,“但条例的出台会非常难,它需要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去跟各个部委沟通,各个部委在自身的利益面前,不会轻易让步。”
2013年4月,世界自然基金会上海办公室项目主管雍怡曾参加了在烟台举行的《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条例》讨论会。这次讨论会有长江流域19个省市的渔政部门参加,雍怡说:“这次会议没有达成什么成果,大家更多地在讨论渔政部门并入海警局的事情。”
赵依民告诉记者,“确实,我们整个部门已经被并入新成立的海警局,职能已经发生了改变。我们已经无力推进这个条例,这个需要农业部组建新的部门去推进。”
根据内部消息,国家农业部正在筹办成立长江局。
“即将成立的长江局也难有作为,毕竟它也只是农业部下的一个机构,它和长渔委一样只是一个低级别的机构。”复旦大学教授陈加宽认为,“如今,我们根本阻挡不了各级水电站的建设,或许我们能做的只有呼吁长江十年禁渔。”
不仅仅是鱼的问题
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提议,最早是在2006年由中科院院士曹文宣提出。
提出的原因是,从2002年开始的长江分段的每年3个月禁渔期未能真正挽救危局,鱼类数量还是越来越少。
赵依民认为,长江十年禁渔的条件是具备的。因为现在长江的渔民数量大概为14万,每年捕鱼数量不到10万吨,对于我国每年5000万吨的总渔获量,比例很小,根本不会构成食物危机。
在东海水产研究所2012年所做的一份《长江禁渔期渔民生活状况调查报告》显示,长江流域各省市从渔人口为14.5万人,渔船总数为62022艘(其中获许可证数为37914艘),人均年收入为18727元。赵依民说:“实际上,渔民已经赚不到什么钱,国家理应出台政策给予低保,让他们转业。”
长江水产研究所危起伟如此展望十年禁渔的前景,“长江鱼类有了十年的休养生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恢复,而十年之后,当这一代渔民退休之后,长江也没多少专业渔民了。”
既然渔民的转业安置并非难以施行,为什么长江十年禁渔呼吁多年,仍毫无进展呢?
赵依民透露,长渔委曾向农业部多次提出这个建议,中央在2010年也曾划拨给农业部4000万元,让其给长江上游渔业资源保护区内的渔民做转业安置,但农业部并未接手,或许认为仅有4000万不足以完成这项复杂的工作。
“这是钱的问题吗?我认为不是,给15万渔民上低保,我们国家财政完全能出这一点钱,但包括农业部在内的一些国家部委不愿意去做这个工作。”陈家宽说。
曹文宣、赵依民、陈家宽、危起伟等人的“共识”是:长江必须出大事,这样才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一些渔业种类慢慢消失,它不会像毒奶粉事件一样有剧烈的社会反响,但物种资源消失了就没有了,这对于物种基因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是一个巨大的伤害。”陈家宽说,“当长江的大多数鱼类都没有了,那么长江就死了。”
但实际上,长江的问题并不仅仅是鱼。在世界自然基金会上海办公室主任任文伟看来,泥沙是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上游兴建大坝,长江下游河床由于清水下切的作用,河道在加深变宽,这导致了沿江如鄱阳湖、洞庭湖等水量流失加重,造成湖泊周边地区的干旱,清水对于长江河口的冲击,也危及下游大城市群的安全;同时,三峡大坝处于备受泥沙淤积的困境,而相同的问题也会出现在金沙江等流域内的大坝之中。“这些可能要经过好几十年才会显示出效果来,但到那时候,就已经晚了。(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