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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意见》吹风会

作者:来源:国新网 发布日期:2018-10-17 14:27字体大小:【】【】【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10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并答记者问。

  袭艳春: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最近国办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参加今天吹风会的还有农村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先生。

  下面先请于康震先生作介绍。
  2018-10-17 10:00:50

  于康震: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对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解决好长江珍稀濒危物种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很高兴有机会就《意见》背景情况、主要内容和工作部署等与大家进行交流。

  2018-10-17 10:02:53

  于康震: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定位、发展理念、发展方向和工作要求。2016年1月和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和武汉两次主持召开座谈会,对长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保护与修复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长江经济带建设要“首先立个规矩,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保护好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不能搞破坏性开发。通过立规矩,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在坚持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发展适合的产业,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抓长江生态保护”“绝不容许长江生态环境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继续恶化下去,一定要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这是《意见》出台总的背景和总的遵循。

  以水生生物为主体的水生生态系统,在维系自然界物质循环、净化水域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孕育了丰富的水生生物,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和生态屏障。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类高强度人类活动在创造了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改变了长江的水域生态环境,对于水生生物的影响尤其突出。所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

  2018-10-17 10:04:29

  于康震:
  针对长江水生生物面临的突出问题,原农业部从2016年1月重庆座谈会后即会同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着手组织开展《意见》的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中,我们和长江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等相关主管部门、有关科研机构专家、社会公益组织代表等一起,进行了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充分汇聚了各方智慧、凝聚了广泛共识。《意见》于今年9月26日经国务院审定印发,共8个部分、22条具体政策措施,基本涵盖了有关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从国家政策顶层设计的高度确立了相关制度框架和措施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指导长江生物资源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江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动员部署,健全保障措施,完善推进机制,全力抓好《意见》的贯彻和落实。我们相信,《意见》的贯彻实施,将有力推动恢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减缓重点物种濒危程度、改善生态功能、优化生态环境,让长江母亲河早日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好愿景。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2018-10-17 10:05:22

  袭艳春:
  感谢于康震先生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开始提问。
2018-10-17 10:05:34

新华社记者:
  我国山川湖泊众多,据了解这是国家针对单一流域出台的第一个水生生物保护方面的文件,请问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考虑?谢谢。

  2018-10-17 10:06:33

  于康震:
  改革开放以来40年,我们的经济高速发展,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同时我们也牺牲了一部分的生态环境,这是高速发展付出的代价。水生态环境问题尤其突出,而水生生物又是水生态环境中最重要的指示性物种、指示性生物。长江作为世界第三、亚洲第一大河,水域生态类型多样,水生生物资源丰富,是地球上极其宝贵的淡水生物宝库,对于维系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据统计,长江流域分布的水生生物多达4300多种,其中鱼类400多种,拥有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等这些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生物11种。还有长江特有的鱼类170多种,所以保护的责任尤其重大。

  当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中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濒危鱼类物种达到了92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物种已经将近接近300种,都是长江里面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女神”白鱀豚,大家都知道,我们已经多年没有见到了。长江江豚数量急剧下降,现在的数量只有我们的国宝大熊猫数量的一半。“淡水鱼之王”白鲟,从2003年以来到现在已经连续15年没有见到踪迹了。还有国宝中华鲟,野生群体的数量也在急剧减少,难以稳定自然繁殖。作为淡水养殖产业支柱的“四大家鱼”的鱼苗发生量,这是专有名词,每年新生的鱼苗幼育的数量,鱼苗的发生量持续下降,现在与80年代相比下降了90%以上。我举的这几个例子就说明,总体看来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持续衰退,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鱼类资源趋于小型化、低龄化,珍稀水生动物的濒危程度在加剧,甚至部分珍稀特有物种正在灭绝或者濒临灭绝,我们现在说的白鳍豚是功能性灭绝。

  可以说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总体形势十分严峻,已经到了危急关头,甚至成为事关国家文明兴衰的大问题。所以这个时候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意见》,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战略的有力抓手,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全面遏制长江水生生物资源衰退和水域生态恶化的趋势,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意见》明确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目标任务、主攻方向、重大行动和保障措施,符合长江生态保护的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出台《意见》有利于形成各部门合力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利于营造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刚才记者提到,这么多的山川湖泊,首先出台的是长江,我们也没有忘了其他的水域水生生物的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之下,长江以外的其他流域相关的保护工作我们也在大力推进,根据中央的定位,长江经济带要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在长江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要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往其他流域复制和推广。例如,珠江、淮河、黄河等流域,现在已经在施行休渔禁渔制度,有效保护了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目前,我们农业农村部正就辽河、海河、松花江等流域禁渔期制度公开征求意见,争取早日实现七大流域能够全部实行禁渔休渔的管理。这是我们的一个路线图。

  谢谢。

  2018-10-17 10:19:50

光明日报记者:
  我们知道,《意见》的出台对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性意义,接下来农业农村部将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来推动《意见》的落实和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谢谢。

  2018-10-17 10:30:18

  于康震:
  我部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和沿江省市的党委政府来细化相关的配套措施,打好“组合拳”,把《意见》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到位,确保《意见》规定的各项任务目标能如期实现。这是《意见》对我们的总体要求,也是我们必须要努力做到的。

  首先是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的重大工程。在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的栖息地,通过灌江纳苗、江湖连通、过鱼设施、生态调度、增殖放流等措施,增殖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原有的生态功能,全力扭转水域生态恶化的趋势。

  第二是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计划。加强网格化监测站点的布局建设,提高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珍稀物种及其水域环境监测评估的动态化、网络化、信息化水平。坚持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并重,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迁地保护工作,实施自然种群与栖息地就地保护工程,通过关键物种的保护来带动促进整体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

  第三是统筹处理好保护与建设的关系。坚持上下游、左右岸、江河湖泊、干支流有利统一的空间布局,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及生态脆弱地区等重要地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守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

  第四是加快实施捕捞渔民的退捕转产。当务之急是加快推进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干流、重要支流等重点水域的渔民退出生产性捕捞作业,严厉打击“绝户网”“电毒炸”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让长江水生生物得以休养生息。

  第五是建立健全水域生态补偿机制。充分考虑保护和修复措施的流域性、系统性特点,制定差别化的保护策略与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推动补偿资金和修复措施向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点区域倾斜,优先支持解决重点水域生态环境治理、各级各类保护地的保护与恢复等紧迫性的任务和问题。

  第六是推动落实责任分工和工作推进。会同有关部门分解落实行业主管责任,明确沿江各级地方政府的属地主体责任,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河长制、湖长制等制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单和责任人,严格督查考核,强化执法监管,将保护和修复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尽快把《意见》的政策红利转化为长江的生态红利。

  除此之外,今年11月3到4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在长江流域15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有关保护机构、科研院所,一起在湖北共同举办长江生物资源保护论坛,俗称“长江论坛”,专题共商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大计,深入研讨贯彻落实《意见》的配套措施体系,推动加快形成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强大合力。所以,在这里我也提前向媒体朋友们发出一个邀请,欢迎大家届时能够关注我们的论坛活动,届时能够踊跃参会,参加论坛活动的宣传报道。谢谢大家。

  2018-10-17 10:30:46

中国新闻社记者:
  随着现在人们对环境保护和珍爱生命意识的增强,我注意到“放鱼”“放生”这种公益放流活动受到越来越多民众的欢迎和喜欢,我看到《意见》中也提到了增殖放流活动的具体要求,能否请您介绍具体情况?谢谢。

  2018-10-17 10:31:05

  于康震:
  我建议马主任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2018-10-17 10:37:32

马毅: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是我们修复天然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的一项有效措施,也是一项老百姓都非常愿意参加的公益活动。每年6月6日,我们农业农村部都要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放鱼日”活动,同时同步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其中,2015年到2017年,在长江流域累计放流经济物种129.3亿尾,珍稀特有物种3414万尾,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繁殖亲本和生物资源,初步遏制了濒危物种急剧衰退的趋势。

  但是放流也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如果不是科学的规范放流,不仅不能够起到正面作用,反而会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负面影响。为此《意见》专门提出,要完善增殖放流管理机制,科学确定放流种类,合理安排放流数量,建立健全严格的放流苗种管理追溯体系和效果跟踪评估制度,严禁向天然开放水域放流外来物种、人工杂交或转基因种,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和种质资源污染。此外,农业农村部还制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规范了增殖放流管理要求、实施方法和技术标准等。如果开展放流活动达到一定的规模,还要依法依规进行申报,并接受渔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谢谢。

  2018-10-17 10:37:44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
  《意见》里提到,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请问常年禁捕的水域是哪些水域,而对于此前在这些水域里以捕鱼为生的渔民该如何安置?谢谢。

  2018-10-17 11:07:59

  于康震:
  我们说的长江禁捕就是指整个长江流域,包括长江的干流、长江的支流,还有通江的湖泊等区域。刚才你提到长江禁捕对渔业生产的关系。我们现在的渔业主要是有两大生产方式,一是捕捞,是传统的捕捞野生鱼类,二是人工养殖,根据我国资源禀赋的实际情况,我们的选择只能是坚持“以养为主”的方针,同时推动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渔业资源。

  我给大家报告几个数字,可以看出捕捞和养殖这两个方面在渔业生产中的比重,就可以说明这个问题。去年,我国水产品的总产量是6445万吨,其中养殖产量4905万吨,捕捞产量1539万吨。这个数字说明我们的养殖产量占到3/4以上,而捕捞产量不到1/4。长江流域的水域面积占到全国淡水总面积的50%,渔业资源曾经非常丰富,上世纪50年代长江渔业年均捕捞量都在45万吨左右,那个时候总产量没有那么高,这45万吨占到当时全国淡水捕捞产量的60%,占了一半多。因为全国淡水水产品的总产量大幅度增加,现在长江干流的捕捞产量已经不足10万吨,只占到全国淡水水产品总量的0.32%。由此可见,长江野生鱼类资源在中国渔业产量中的比重已经是微乎其微,影响不大。长江捕捞业已经走入了一个“死胡同”,资源越捕越少,鱼类越捕越小,渔民越捕越穷,生态越捕越糟,进入到恶性循环的境地。

  国办《意见》对长江渔业的发展进行了统筹考虑和安排。一方面,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就是不让捕捞了,但是国家给予适当补偿,对渔民生计进行合理保障,引导长江流域捕捞渔民退捕转产,率先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在重点水域实行合理期限的常年禁渔期制度,为长江的休养生息留出时间和空间。

  另一方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还是从“养”上找出路,满足全国人民对水产品消费的需求。推广成熟的生态增养殖、循环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健康的养殖模式,发展不投饵滤食性、草食性的鱼类养殖,以鱼控草、以鱼抑藻、以鱼净水的生态修复制度。这也说明一个很重要的理念,不是说只要养鱼就会对水域生态带来破坏,要想维持好的水域生态,必须要有鱼,所以以鱼控草、以鱼抑藻、以鱼净水,这都是鱼对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作用,不仅要让老百姓能吃上鱼,更要“好水养好鱼”,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鱼”,这是我们在长江大保护的背景下对长江流域渔业发展总的考虑。谢谢。

  2018-10-17 11:08:35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
  目前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社会共识,但社会上还是有少部分的人对水生生物保护重要意义认识不够深刻,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对于整个长江生态系统的保护,乃至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谢谢。

  2018-10-17 11:11:00

  于康震:
  抓好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对于正确认识、准确理解长江大保护的实质具有重要意义。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在长江大保护中到底处于什么地位、能起到什么作用,我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首先,生物与环境是统一的生命体,要从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高度认识水生生物在长江生态系统中的作用。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时期内处于相对稳定的动态平衡状态,人类对生物与环境的伤害最终会伤及我们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以水生生物为主体的水生生态系统是维系自然界物质循环、净化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没有水生生物的水就是没有生命的“一潭死水”。大家可以想像,自然界中没有鱼的水是什么水,“一潭死水”是带有文学性的描述,连鱼都生活不了的水,其他指标再好也不是健康的生态系统,各项指标也不可能长期维持。

  其次,人与自然是命运共同体,要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深度认识水生生物在历史文化传承中的作用。以鱼为代表的水生生物,不仅是人类重要的食物来源,也是与人类生死存亡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发源于长江和黄河的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绵延五千多年,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历来重视“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学思想,始终坚持“以时禁发、取之有度”的生态理念,强调世间万物“各得其所、各养其成”。保护好长江水生生物,打破资源过度使用的“公地悲剧”,不仅是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民族和历史对我们这代人的要求和期望。

  最后,良好的生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从顺应人民群众美好期待的角度认识水生生物在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水生生物是水域生态系统持续健康运行的基础,除了具有为社会提供丰富优质动物蛋白的渔业或者水产品生产功能之外,还担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良好人居环境的重要生态保障功能。这些都是水生生物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的丰富优质的生态产品,是最具基础性和普惠性的公共产品,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美好愿景的应有之义。

  2018-10-17 11:11:29

  袭艳春:
  大家还有没有关心的问题,如果没有的话,今天的吹风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两位发布人,也谢谢大家。

  2018-10-17 11: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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