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十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
加快渔业养殖 绿色有机发展
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加快渔业养殖绿色有机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现渔业绿色有机发展为目标,加快构建渔业养殖绿色有机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
《实施方案》指出,坚持质量兴渔,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坚持依法治渔,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具有高原特色、绿色、优质、生态的水产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发展活力,提升绿色养殖综合效益。加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示范推广、人才培训协同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依法维护养殖渔民合法权益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全面优化渔业养殖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养殖方式转变,推进养殖尾水及废弃物治理,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加快种业规范化进程,加强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投入品管理,加强产地质量安全监管,完善政策扶持,强化科技支撑等重点任务。到2022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达到14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点达到50个以上,健康养殖示范面积达到65%以上,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保持养殖水域优美的生态环境,渔业养殖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产空间布局得到优化,渔业主产区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实现渔业产业转型升级目标。(记者 罗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