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讯 记者蒲晓磊 为全面了解渔业法贯彻实施情况,深入查找影响法律实施的症结问题和深层次原因,督促法律实施主管部门落实法律责任,保证渔业法全面有效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渔业法执法检查。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渔业法执法检查组在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吉炳轩、万鄂湘、武维华出席会议。
在听取了农业农村部等5部门关于渔业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后,吉炳轩指出,渔业是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渔业法是实现依法治渔、依法兴渔的根本制度遵循。要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动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渔业法执法检查取得实效。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渔业法执法检查的目标任务,通过检查推动渔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实施国家海洋战略。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对照检查、解决渔业法贯彻实施中的突出问题。
记者从全体会上了解到,检查组将于9月至10月,分赴天津、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海南等8省市进行检查,同时委托河北、江苏、安徽、江西、湖南、广东、广西等7省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渔业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悉,检查将在全面了解渔业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水产养殖业法律规定落实情况;捕捞业法律规定落实情况;渔业资源利用保护法律规定落实情况;渔业监督执法、依法维护渔业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渔民持续稳定增收等情况;配套法规规章制定、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修改完善渔业法的意见和建议等。
11月,检查组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12月,检查组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