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7月25日,原上海水产大学首次派出了“蒲苓号”赴日本海开展光诱鱿鱼钓作业,并取得了成功。随后,中水舟山海洋渔业公司加入探捕队伍,派船队赴日本海开展商业捕捞,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由此揭开了中国远洋鱿钓渔业发展的光辉历史。
30年后的今天,中国远洋鱿钓渔业已从当初的日本海单一渔场扩展到北太平洋、东南太平洋、西南大西洋和印度洋四大公海渔场,渔船规模达600多艘,年产鱿鱼50多万吨(最高已达80多万吨),产值约70亿元,其规模已使我国成为国际远洋鱿钓渔业大国。
30年拼搏,30年坚持,30年开拓,我国远洋鱿钓渔业取得了辉煌的发展成就。
一是产业规模居国际首位。据统计,2018年全国远洋鱿钓渔业总产量和总产值分别达52万吨和67亿元,实际作业鱿钓船达615艘,船队规模全球第一,鱿鱼年产量已连续九年稳居世界首位。
二是装备水平显着提升。自“十二五”以来,在国家远洋渔业政策的强力支持下,大批新型专业鱿钓船建成投产,逐步淘汰老旧渔船,大幅提高新型鱿钓渔船比重,我国远洋鱿钓整体装备和安全水平显着提升,初步形成了一支现代化、专业化、标准化的远洋鱿钓船队。
三是产业布局日趋合理,所有制结构灵活多样。作业渔场已由当初的日本海扩展到现有三大洋四大海域,形成了以大洋公海作业为主,以入渔作业为补充的相对安全可控的产业格局。所有制结构也由当初国有企业占绝对主导地位,转变为今天民营企业唱主角,国有、集体、民营多种经济所有制共存的灵活可变的经营模式。
四是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突显。国家在自捕鱼运回、国际资源开发利用、渔船更新改造、关键设备进口等方面给予远洋渔业的支持,对优化我国远洋鱿钓渔业产业结构、提高装备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等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是国内市场培育成效显着。自2012年以来,中国远洋渔业协会与舟山市政府及有关鱿钓企业连续多年在全国内陆城市宣传推介远洋鱿鱼产品,增加了民众对远洋自捕鱿鱼的了解和认知,国内市场鱿鱼销量稳步提升。目前,80%远洋自捕鱿鱼靠内销,仅20%鱿鱼经精深加工后出口到欧盟、日本等,大大降低了我国远洋自捕鱿鱼对国际市场的过度依赖,国内市场潜力巨大。
六是科技支撑能力日益强大。以原上海水产大学为主的部分师资力量组建起来的鱿钓技术组,从我国远洋鱿钓渔业起步开始,一直是我国远洋鱿钓渔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先后成功开发了日本海和现有三大洋四大公海渔场,丰富了灯光诱集与高效钓捕技术,完善了渔情预报与资源监测能力,既服务于政府部门的决策,也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为掌控公海鱿鱼资源、实现鱿鱼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技术组还派员参加多双边国际渔业会议,为谈判提供技术支持,为争得国际话语权创造了基础。
七是行业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取得进步
伴随着中国远洋鱿钓渔业的诞生,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中国远洋渔业协会鱿钓渔业工作组于1999年在北京正式成立,开启了中国远洋鱿钓渔业行业协调服务模式。
中国远洋鱿钓渔业发展能有今天的辉煌成就,离不开各级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离不开行业工作者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拼搏,开拓进取,勇往直前的远洋精神。
发展从来不是一帆风顺。过去30年中,远洋鱿钓开拓者不知克服了多少困难与问题,一步一个脚印推动我鱿钓产业发展进步,谱写了中国远洋鱿钓行业的壮丽篇章。
当我们站在新的历史高度,远洋渔业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刻,更需要我们保持清醒头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确立目标,找准方向,全力推动我远洋鱿钓产业继续朝规范有序和高质量融合方向发展。
为此,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第一、加强市场开拓和保护,防止非法鱿鱼产品冲击国内市场
1.持续推进鱿鱼宣传推介活动,进一步拓展我国国内鱿鱼市场
不管形势如何变化,鱿鱼宣传推介和市场推广必须长期坚持。由于受各方面条件限制,鱿鱼市场开拓困难重重。建议参照国外对一些重要产品的市场开拓经验,采取政府搭桥资助,行业协会组织落实,企业积极参与的方式,完善和强化产业链建设中的市场开拓、宣传、推介工作。通过政府出面开拓市场,有利于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提高产业链价值,符合WTO规则。
2.对鱿鱼产品进口实施“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制度,控制IUU产品进入中国市场
目前,韩国、欧美等均对进口鱿鱼实行合法捕捞认证管理。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鱿鱼捕捞国和市场国,完全有责任,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阻止IUU鱿鱼产品进入我国市场,这既是保护我国国内市场,保障我国远洋鱿钓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体现我国负责任渔业大国形象的必要举措。
3.加大港口检查和公海执法检查,打击IUU渔业行为
近年来,我国政府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持续打击各种渔业违法违规行为,非法作业现象大幅减少。但是,大量国内三无渔船逃脱法律监管,私自出境到公海从事非法作业,严重损害我合法渔船利益,损害我国国家形象。为此,建议部局协调相关部委,加强港口检查力度,防止IUU鱼货运回中国,加强公海执法检查力度,震慑IUU渔业行为。
第二、利用政策引导和管理措施,促进各鱿钓渔场的合理布局
1.以政策为杠杆,引导渔船合理布局
目前,我远洋鱿钓渔船主要集中在西南大西洋、东太平洋渔场,占到总数80%以上,且均是大中型渔船。而在北太平洋、印度洋海域作业渔船较少,不足总数的20%。
为引导鱿钓渔船科学合理布局到各大渔场,避免过度集中,建议对东南太平洋和西南大西洋鱿钓作业适当降低政策支持力度;而对印度洋和北太平洋鱿钓作业适当增加政策支持力度。
2.推进在公海有关海域设立鱿鱼休渔期和休渔区措施
近几年,西南大西洋和东太平洋赤道海域均出现十分明显的鱿鱼资源衰退迹象。根据大部分企业和鱿钓技术组建议,宜尽早对西南大西洋和东太平洋的赤道海域渔场的鱿鱼产卵区和幼鱼生长区设立休渔期和休渔区。
3.探捕开发鱿鱼新渔场、新鱼种
目前有效作业渔场不够宽阔,鱿钓船过度集中在传统作业区,产量日益降低、安全隐患严重。因此,宜通过探捕开发新渔场、新鱼种,引导部分鱿钓船转场,缓解现有渔场压力。
第三、加强履约宣传培训,提高鱿钓行业整体履约能力
随着太平洋南、北两大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对鱿鱼管理措施的加强,提高我国鱿钓渔船全面履约能力已摆在重要位置。今后每年应定期培训,将管理措施传达到位,既要对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也要对各渔船船长进行培训,船长才是履约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考虑远洋渔船长年在外作业的实际情况,在安排国内培训的同时,也可考虑安排境外培训。
第四、调整完善培训制度,缓解远洋渔业船员紧缺的局面
1.完善职务考证制度,培养补充职务船员
随着新型远洋鱿钓船陆续建成投产,鱿钓行业船多职务船员少的矛盾尤为突出,且不断引发职务船员薪水高涨、职务船员业务素质下降、企业间恶性竞争等现象,职务船员紧缺已成为当前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建议部局进一步完善考证制度,建立境外培训考试制度,以满足大批企业迫切需要,保证职务船员持证上岗。
2.扩大外籍船员引进使用范围,解决行业共性问题
外籍船员试点仅局限于舟山。最近经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领导组织协调,扩大外籍船员使用问题有望得到解决。为此,我会将协助部局进一步推进落实,争取这一政策早日落地,让全国所有远洋鱿钓企业获得真正实惠。
第五、做好中国远洋鱿鱼指数发布工作
根据远洋渔业“十三五”规划以及近两年全国渔业渔政工作要点,为促进鱿鱼渔业可持续发展,经过一年多的精心筹备,“中国远洋鱿鱼指数”各项工作准备就序,今天将正式启动发布“中国远洋鱿鱼指数”。
“中国远洋鱿鱼指数”由资源丰度指数、市场价格指数、行业景气指数组成。中国远洋渔业协会负责总协调并统筹生产、价格基础资料;上海海洋大学负责技术统筹以及资源等相关基础资料;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及其委托的杭州数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指数发布运行和日常管理。(有删节)